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便函〔2025〕85号),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 </p> <p> 对结果如有意见或异议,可向我们反映。
特别提醒:请各有关企业及部门警惕、防范有关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如有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我厅核实、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联系电话:
省经信厅材料处 0571-8705 8139
省经信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附表:2025年度浙江省拟认定首批次新材料清单
2025年度浙江省拟认定首批次新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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