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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会:中国并未强迫外国汽车零部件厂组建合资企业

      9月2日下午消息,中国欧盟商会称,中国并未没有强迫在中国运营的外国汽车零部件厂组建合资企业的计划。


8月25日,路透社援引德国《斯图加特报》的消息称,中国政府告知德国三家汽车配件生产企业,今后不能在中国独立经营公司,必须与中国本土企业组建合资企业。该消息引起了某些欧洲企业的忧虑。


“欧洲商会非常自信地宣布,这些谣言毫无事实根据,中国政府无意在本领域要求建立合资企业,”中国欧盟商会在一份声明中称。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该谣言可能来中国对电动汽车领域进行限制的误解。


根据2011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也就是说,凡是在华投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外国企业,必须组建股份不超过50%的合资汽车。


欧盟商会补充道,其向相关企业、中国政府部门、汽车制造商协会及汽车领域的多家会员公司交谈过。“中国政府重申此类行为与政府进一步放开汽车零部件领域的意愿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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