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有偿开发
本报昆明7月3日电 记者黄晓芳报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今天表示,国家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大力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完善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他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分成比例,确定收益的使用方向。
汪民是在今天召开的国土资源管理市长研讨班上做出上述表示的。据悉,勘查风险大、周期长、成功率低的矿产,探矿权取得主要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只要是没有他人登记的区块,就可以申请登记。找不到矿,风险自担;找到矿,采矿权归探矿权人,经批准可以开采,也可转让,政府依法保护其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对于勘查风险不大甚至不必勘查就可直接开采的矿产,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矿业权。矿山企业历史上无偿取得矿业权,要经评估后补交价款。
汪民透露,国土资源部正与财政部一起就如何有偿处置矿山企业历史上无偿取得的矿业权、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实行资源补偿费浮动费率政策、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等问题,形成一整套改革意见,相关措施正陆续出台。
据悉,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方式,严格矿业权转让审批。探矿权人领取勘查许可证未满两年、没有取得实质性勘查进展,或没有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组织施工和投入资金的,不准转让探矿权。严禁分割转让和非法转让。防止炒卖矿业权牟利。
汪民表示,国土资源部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凡已进行过试点、条件较好的省、区、市要全面推开,其他省、区、市今年重点加强煤、铁、铜、铝等重要矿产的动态监管。明年年底以前各省(区、市)要全面建立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制度。
他表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对矿山资源储量的消耗、损失情况和地测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依据矿山储量动态监管结果,从严考核矿山企业实际开采回采率。将结合督察员制度和年检制度建设,实行责任到矿、任务到人,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全程监管,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
找矿找油还有相当大潜力
本报昆明7月3日电 记者黄晓芳报道:从今天召开的国土资源管理市长研讨班获悉,我国主要矿产资源总体探明程度仅为1/3左右,找矿找油还有相当大的潜力。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固体矿产在中西部存在大量勘查*区,东部虽然工作程度较高,但开采深度多在300米或500米以浅,与发达国家普遍具有开发800—1000米、*深达4000米的能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着巨大的第二找矿空间。
他同时表示,当前矿产勘查形势总体仍不容乐观。一是有些地区勘查秩序混乱,二是良性的勘查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三是勘查能力总体还不适应新的要求。
为此,国土资源部根据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要求,将从四个方面大力加强矿产勘查工作: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争取用消耗矿产资源翻一番或略多来支撑GDP翻两番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坚持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并举,首先立足于国内,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坚持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大程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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