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有色*低降至5%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4月11日表示,我国正在根据目前进出口状况,对包括钢材在内的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调低作出研究。
自2006年9月15日起,我国调整了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陶瓷、部分成品革、水泥、玻璃的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或11%;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低降至5%;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此外,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出口退税率下调有助减少顺差
与2006年三、四季度相比,今年一季度我国贸易顺差规模出现缩小趋势,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说,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对不断扩大的贸易顺差正起到一定抑制作用。
王新培4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谈到一季度贸易顺差数据时称,去年9月份,我国对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实施下调政策,这对今年一季度贸易顺差收窄起到一定的作用。
与1、2月份接近200亿美元的顺差相比,3月份顺差数字锐减,对此,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日前解释说,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节长假时间靠后,这导致了今年前两个月我国贸易顺差增速较快。
海关统计显示,2005年我国钢材贸易呈逆差状况,但2006年钢材出口达到4301万吨,增长1.1倍,钢材进口1851万吨,下降28.3%。仅钢材贸易一项就增加了超过15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
专家指出,快速增长的贸易顺差会带来外汇储备的激增、加大人民币升值压力等后果,并且会对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造成不利影响。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日前表示,将把减少贸易顺差作为今年外贸工作的头等大事。王新培指出,商务部将通过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出台更多有利进口政策等多项措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力求把贸易顺差控制在合理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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