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4月11日在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南京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1)决定以316.80万元的价格收购南京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
(2)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芦德宝、舒正平、周海扬、多田昌弘出任南京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的董事;
(3)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南京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工商变更事宜。
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南京东睦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受让南京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并更名为南京东睦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以后,决定:
(1)为南京东睦博腾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高额度为2,500万元;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4)批准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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