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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公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8年8月1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西支行(下称:津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75%的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于同日与津西支行签订的金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间为2008年8月13日至2009年8月12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320万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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