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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中国钨行业出口政策汇总


    国家为了保护钨资源,相继出台了控制钨精矿的开采总量、收紧采矿许可证的发放、以及减少钨品出口配额等一系列政策来规范和限制钨的开采和出口,钨品供应的相对不足支撑了钨品价格的上涨。 

    自2004年1月1日起,钨精矿及钨废料13%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 

    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钨铁出口退税政策;自2005年5月1日起钨制品中的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为8%,其他深加工钨制品出口退税率仍为13%。政府并自5月1日起取消对稀土金属、钼矿砂及精矿等的出口退税。 

    从2006年1月1日起钨、锌、锡、锑的出口退税率从8%下调到5%。 

    而国家进一步调低钨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了其出口成本。继2005年5月1日国家将钨的出口退税率从13%调低至8%以后,2006年1月1日又进一步将退税率下调至5%。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导致钨品出口成本上升,刺激了出口价格的攀升。  

    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限制钨矿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实行出口配额限制。出口配额由1998年的3万多吨降到2005年的1.6万吨;2006年全年的配额1.58万吨钨含量,较上年减少615.3吨钨含量,减少3.7%。 

    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出于对地方利益的考虑,对国家宏观政策执行不力,使有关政策实际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如钨精矿生产总量控制,2005年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全国钨精矿生产控制总量为52000吨,实际上高达73403吨(据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统计)!超出控制总量的41.2%。如按供应量90995吨计算,则超出控制总量的75%。尽管初级冶加产能过剩达50%以上,虽国家命令禁止,但重复建设仍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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