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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7省已上调*低工资 逾20省份涨幅超20%

  今年27省份已上调*低工资 逾20省份涨幅超20%
  上海*低工资1120元居首,江西安徽*低一档500元垫底,逾20省份涨幅超20%
  昨天,青海宣布于9月1日起调整全省*低工资标准,成为今年第27个确定上调*低工资的省份。
  自2月1日江苏率先上调*低工资,半年已过,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已有27个调整了*低工资标准,仅甘肃、广西、贵州、重庆没有公布*低工资调整方案。其中,月*低工资标准*高的上海市为112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高的北京市为11元,海南*低工资平均增幅达37%,位列全国之首。
  海南四川西藏等增幅达3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通过的《*低工资规定》,*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因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人社部2008年11月发出通知称,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暂缓调整企业*低工资标准。*低工资就此原地"趴"了近两年。
  随着经济形势好转,江浙沪等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自今年2月开始陆续调整*低工资。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金鑫认为,"民工荒"促使当地加快调整*低工资。
  记者据公开资料统计,至少有20个省份涨幅超过20%,这在中西部和东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明显,而海南、四川、西藏等地增幅达30%。
  *低工资金额东部地区*
  从*低工资金额上看,东部地区仍明显处于*位置。其中,上海以及广东广州、浙江杭州等地的*低工资均在千元以上。
  从调整频率来看,经济发达地区调整相对频繁,上海今年已是第17次调整,除2009年外,每年都调整*低工资标准。天津已是14次上调,深圳18次上调,而其他地区基本保持在5至7次间,基本每两年调整一次。
  ■ 分析
  上海第17次调整*低工资标准
  上海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月*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
  上海自1993年建立*低工资制度以来,除2009年未作调整外,今年是第17次调整。而今年*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达到16.7%,涨幅相对较大,增加数额也为历来之*。
  【专家分析】
  上海以1120元工资居全国*低工资标准首位,对此,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分析认为,上海的人均GDP在全国来看都处在较高水平,消费价格水平较高,同时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在全国数一数二,根据规定要求,*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诸多因素,所以上海应该处于前列。
  广东增幅历年*高吸引工人
  广东省自5月1日起调高该省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据当地媒体称,此增幅为历年*高。
  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其中,广州市执行*高的*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专家分析】
  "由于整个基数较低,所以即便涨了20%,实际上水平相差并不太大,关键要看调整以后的水平",孙群义认为,广东此次大幅度的调整,也不排除要与江浙等地比拼留住工人的因素,但目前发达地区*低工资标准正逐步趋同,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低工资标准在逐步接近。
  而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也在大幅提高工资标准,对此孙群义表示,*低工资标准是双向的,当地政府需要在劳动者与投资者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既能吸引劳动力,又能留住投资者,这是非常关键的。
  海南增幅37%位列全国之首
  海南省从今年7月1日起将*低工资标准上调200元,具体调整为:一类地区月*低工资标准83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7.2元,适用于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二类地区月*低工资标准73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6.3元,适用于琼海市、儋州市;三类地区月*低工资标准680元,小时*低工资标准5.9元,适用于除一、二类地区外的其他市县。
  此次调整后,一类地区增幅31.7%,三类地区增幅高达41.7%,平均增幅达37%,位列全国之首。
  【专家分析】
  对于海南全国*低工资标准增幅*的位置,孙群义指出,首先由于此前海南的*低工资标准较低,即便是30%以上的涨幅也才达到830元。
  海南如此高增长,中央批复了批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计划,各方面都有较多资本进入,致使物价较快上升,海南此番调整也是综合这些因素考虑。
  但孙群义也表示,由于*低工资标准整体水平并不高,因此,调整后金额的差异并没有幅度的差异这么明显。
  大部分地区*低工资涨幅超20%
  今年各地陆续对*低工资进行了调整,上海、广东等多地出现了历来*大涨幅。
  根据已公布的数据,无论是北京、河北、辽宁、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或是中部的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还有四川、云南、西藏、陕西、宁夏、新疆等地,此次调整的涨幅均在20%以上。
  【专家分析】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认为,此前*低工资标准还是2007、2008年的时候调整过的,根据《*低工资》要求,*少两年之内调整一次,*低工资应当有平均工资的40%到60%。
  他认为,由于去年金融危机,企业员工"抱团取暖",各省份基本都未调整*低工资标准。今年经济形势不错,相对来说,*低工资标准较低,社会上也有很多同样的声音希望加快工资调整,今年年初时,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也曾多次提出要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所以这次调整是一次恢复性增长,"也就是把去年没涨的补回来"。孙群义提到,这也是*低工资较快"归位"的过程,"达到应该达到的水平"。
  对于20%的涨幅,孙群义认为这并不意外,根据文件,*低工资标准增幅也与GDP涨幅较快等因素有关。
  孙群义提醒,增长比例固然可以参看,但更重要的是其结果,由于我国*低工资标准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所以即便是增长20%,在*后的数额上体现也不会很多。
  ■ 记者连线
  广西贵州甘肃重庆尚未调整*低工资标准,四省份均称:
  方案已有均在审批
  目前,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进行*低工资调整的省市区有广西、贵州、甘肃、重庆。
  记者昨日分别致电广西、贵州、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厅均表示上调方案已出,正在审批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具体调整方案已有,很快就会出来,但未透露此次上调的金额和幅度。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罗主任表示,贵州省人保厅已制定好调整方案,目前正在等人保部审批,今年年内能够出台。
  据《重庆晚报》此前报道,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早在5月份就曾表示,重庆市计划调整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方案已研究制定完成,正在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批过程中。记者昨日联系该局未能接通电话。
  甘肃省相关部门也曾在今年5月对媒体表示,该省*低工资标准调整目前当时已在进行前期测算准备工作,年内将出台具体调整方案。据《兰州晨报》7月中旬报道,甘肃省*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目前正在紧张进行中,全部工作完成后将由省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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