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4日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明州支行(下称:明州支行)签订了有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009年7月14日至2010年5月31日。根据该合同规定,公司将本授信额度分别转授信给控股子公司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冶金)、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下称:华晟粉末)使用,授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和贰仟万元。公司对上述转授信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及其它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从转授信项下具体授信合同生效日起直至该授信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目前,天津冶金、华晟粉末暂未与明州支行签订具体转授信项下的业务合同。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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