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国务院7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铝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铝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同时也是高耗电产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铝生产、消费大国。但我国铝工业配置资源能力、产业集中度、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竞争力、技术创新等方面与世界铝工业强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铝工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促进铝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指出,我国铝工业的发展,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降低消耗,推动铝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铝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合理确定发展规模,规范投资行为,使铝工业发展与我国资源、能源和市场需求相适应。二要严格准入标准,严格新上电解铝项目,限制现有企业盲目扩大产能;严格氧化铝项目建设,确保氧化铝工业有序发展。三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电解铝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鼓励铝电联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四要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淘汰落后的高耗电生产能力,重点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铝合金、铝深加工产品,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铝产品品种、质量的需求。五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和推广使用高性能、低成本、低消耗的新型铝产品,发展废杂铝回收再生产业,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铝资源利用率。六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建立稳定的铝工业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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