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部件强制认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编前:根据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第137号联合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机动车零部件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12月1日是我国第二批零部件强制认证规定正式实施的时间。近日,我们接到了很多读者的电话,询问零部件强制认证的相关问题。为此,本报记者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零部件认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中国汽车报》:我们从何时起开始对汽车零部件进行认证的,*批强制认证的零部件包括哪些种类?为何选择它们进行*批认证?
谢鹏鸿:零部件认证分为自愿认证和强制认证两种。今天我们谈的主要是强制认证。*批强制认证的零部件包括四种零部件:摩托车发动机、轮胎、汽车安全带和汽车安全玻璃。选择它们进入*批强制认证目录的主要原因:一是这四种零部件是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早实施进口产品许可制度(CCIB)中含有的(1993年开始的),历时较长,后来转化为CCC认证。它们有认证的基础;二是它们在转化认证模式等方面都比较成熟。*批强制认证的零部件目录2001年开始公布,2002年5月1日开始受理,2003年8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现在看来,市场上*批进行认证的产品都没有什么问题了,无法通过认证的企业都进行了转产;三是这些零部件的功能独立性比较强,比较适合进行单独认证。
当然,目前被强制认证的轮胎规格并不是很全,有一部分轮胎没有经过强制认证。但我们是完全按照国家认监委规定的认证范围进行的,范围外的不做强制认证。
《中国汽车报》:在*批强制认证零部件实施过程中,企业的态度如何?
谢鹏鸿: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非常积极。强制认证对于整车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利好的事。原来他们选择零部件供应商时,都要自己进行很多检测和试验。
《中国汽车报》:第二批零部件强制认证从何时开始,包括哪些种类?
谢鹏鸿:第二批强制认证包括13种零部件:机动车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倒车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志、汽车制动软管、机动车后视镜、机动车喇叭、汽车油箱、门锁及门铰链、内饰材料、座椅及头枕。自2005年12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申请。
这其中有两种是国家公安部所要求的,即汽车行驶记录仪和车身反光标志,目的是提高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13种零部件中,11种与汽车有关,5种与摩托车有关,与汽车和摩托车都有关的有3种。
选择这13种零部件进行第二批强制认证有几个原则:一它们要具有独立的功能性;二他们是机动车上重要的安全件。进入目录的零部件种类都来源于企业,企业认为这些重要的安全件进行强制认证以后,对提高整车的安全性能是个保障;三与国际上通行的法规保持步调一致。还有很多零部件也需要强制认证,但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的功能性,所以今后可能采取系统认证的做法。比如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这方面的进展还要与我国机动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密切相联,目前我国零部件产业严格地说体系还不健全。大多数零部件企业还都是生产某系统的一部分,由整车厂加工成系统部件。第二批强制认证的零部件种类是经过反复斟酌才讨论确定下来的,秉承的原则是与行业发展相协调,促进技术进步。有一些小的零部件厂对相关零部件强制认证还不了解,主要是由于它们的配套水平相对较低,很多方面非常不规范。如果不进行技术改进的话,可能难于通过强制认证,面临着退出这个行业的危险。我们不是不赞成这些小厂生产零部件,但技术进步就要优胜劣汰。
《中国汽车报》:请您谈谈开展零部件强制认证工作对于汽车整车企业的意义和汽车工业的意义。
谢鹏鸿:*,有利于与国际接轨;第二,有助于整车企业选择*的零部件供应商;第三,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第四,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强制认证方面,CQC做了大量工作,是中国认证行业的主力军。目前,我们已经与整车厂和零部件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得到了大家的充分信任。在配件市场上,还有相当多的不合格产品,也需要通过强制认证去规范,优胜劣汰。但目前我们只能一步一步来,先进行生产领域的认证。
汽车工业是一个全球性的产业。通过强制认证,规范产业,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中国制造的产品就有可能更快地进入国际市场。
《中国汽车报》:更好地开展零部件认证工作需要企业和行业做哪些配合工作?
谢鹏鸿:目前来讲,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都非常配合。希望它们密切注意认证实施规则的变化,逐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现在我国零部件企业*大的问题就是边缘化,生存空间被外资零部件企业挤压得越来越小。我们强制认证工作开展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帮助我国自主品牌零部件企业冲破外资零部件企业的包围,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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