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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粉末冶金厂变更为独立法人企业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5日至7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四、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粉末冶金厂变更为独立法人企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粉末冶金厂(以下简称粉末厂)是经公司董事会2002年10月22日召开的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并于2003年1月1日经评估以20,358,484.55元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收购的,为公司的母体企业,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但为公司下属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单位。该厂主要从事粉末冶金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售后服务等,其主要产品有各种铁基粉末冶金齿轮、异型结构零件及粉末冶金还原铁粉,已形成汽车、摩托车、家用电器、动力传动等四大系列,现为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一汽大众、东风汽车等国内汽车厂家配套。

  该企业2003、2004、2005年销售收入分别为9,050.54万元、11,569.06万元、6,972.62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135.77万元、731.27万元、262.72万元。

  粉末冶金行业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行业。该企业是粉末冶金行业协会的会长企业。鉴于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为了更好地直面市场竞争和争取一些优惠政策,拟将粉末厂变更为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由我公司持有100%股权。

  该企业变更为独立法人企业后,与外商及国内其他企业等的谈判更为顺畅,在处理出口的一系列问题上,更为直接,有效,可直接出口,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同时可更好地利用及提高企业在粉末冶金行业的知名度,树立行业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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