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蓄能超越电视 逐步上升成为第一媒体
电视正逐步沦为“第二媒体”,而互联网正在从“第四媒体”逐步上升为“*媒体”———
从全球趋势看,电视正逐步沦为“第二媒体”,而互联网正在从“第四媒体”逐步上升为“*媒体”。广播的今天就是电视的明天。虽然电视的广告收入一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广告蛋糕正日益被互联网、户外媒体等新媒体和变革后的平面媒体所瓜分,已是不争的事实。
颠覆的力量成长得太快了
从*近数字内容产业趋势、网络电视、3G论战、盛大入股新浪、腾讯及凤凰卫视年报,及国内外互联网产业调查报告等方面透露出的信息不难推断,电视领域即将迎来一场巨变。
以美国为例,2004年,网络广告增长势头*为强劲,上升21.4%,超过有线电视13.8%和全国性电视台平均10.7%的增幅。而从细分市场的广告投放额看,全国性电视台225.22亿美元,不敌地方报纸的245.56亿美元,屈居第二。
在中国,由于存在每年广告收入的自然增长,及事业体制的固有特性,很容易使电视机构忽略自身未来价值的相对贬损,并缺乏应有的危机感,继续维持“小富即安”(实为没有全成本核算下的“虚富”)。正是技术革命带来的文化消费形态的变革,使得过去几年国内各电视台自身15%—20%左右的年收入增长率,远低于优质互联网企业50%—100%的增长速度。
如果我们以中央电视台为例,对它进行企业财务的模拟,问题就可看得很清楚。目前,作为国家电视台的中央台,无疑是中国价值*高、影响力*大的传播媒体,但4—5年之后就未必了。新浪、盛大们(或其按市场规律合并的单体企业或关联企业)取代中央台,只是时间问题。
预计不久的将来,电视今天“*强势媒体”的地位,将在世界范围内逐步被互联网所取代。而在中国的中心城市,取代的速度将与发达国家基本同步。
如何界定媒体间的超越
在无情的市场竞争中,超越的阶段性标志有三个:
*个是价值超越。
据悉,中央电视台2004年广告收入突破80亿人民币,增长12.5%;外加其它收入,全台模拟税后利润约16亿元左右。即使按50倍的高市盈率计算(优质媒体的市盈率通常为18—25倍),中央台的价值为800亿(合100亿美元)。而目前,三大门户网站加上盛大的价值总和,已近80亿美元(其中盛大、新浪的市值合计58亿美元),不仅远远超过了国内规模*大的省级传媒集团,而且正迅速接近老大中央台。技术革命使得几年前的3岁小儿,转眼间成长为一个“拳击手”。优质网络媒体5—6年时间取得的成就,超过了电视媒体几十年的积累。
可以预期,数年之内,完全市场化生存的新浪、盛大们(或其资产纽带联合体)的价值,有很大机会超过中央电视台,从而跃升为中国的*强势媒体。颠覆的力量成长得太快了,或许这就是人类历史进步的规律。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息是,不久前香港上市的腾讯控股公布了2004年业绩。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4亿元,同比上升56%;实现净利润达4.5亿元,同比大增38.6%。而在1998年底,成立之初腾讯的价值仅50万元人民币,经营困难,但其2004年度其税后利润却已远超凤凰卫视的1.5亿元(凤凰是在运营8年后*次真正盈利,恰好符合电子媒体的发展规律)。作为新媒体的一员,腾讯和盛大都已连续多年保持100%的增速。显示中国年轻一代(10—30岁)中,有不少人已不再以电视、报刊等作为日常娱乐工具,或主要的信息来源。
价值的超越说明市场对网络媒体未来发展空间的认可程度,超过了传统的电视媒体。
第二个是客户质量的超越。
电视的优质受众、广告客户甚至高素质员工等资源,正逐步流向新媒体(如凤凰卫视的梁冬流向中国*大的搜索引擎百度等网络公司等)。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白领每周看电视的时间不过10小时左右,但每天在网上的时间就达3—5个小时。他们获取新闻和娱乐资讯的主要渠道就是门户网站或专业网站。而两年前的国内一项范围较大的调查也显示,网站仅次于电视和报纸,居都市人群娱乐、信息来源的第三位。
去年9月,美国的一份调查数据表明,互联网和电视是人们*为青睐的传媒,但互联网已跃居电视之上。被调查者回答以互联网为*媒介的达45.6%,第二选择的达32.1%。电视则屈居第二,回答以电视为*媒介的占34.6%,为第二选择的占27.8%;书籍第三,广播、报刊等居后(美国是车轮上的国家,广播的影响力一直很大)。年纪越轻,青睐互联网的百分比越高。
第三个是市场覆盖和渗透率的超越。
虽然中央电视台的覆盖率还会长期在高位维持,但主要是主流宣传导向功能,这无疑非常重要。但其市场价值层面的问题则是:对不发达地区的有效覆盖往往边际效益不高甚至递减,难以形成有效的广告价值和收入来源。而且,在目前政策下,央视的覆盖传输成本很大程度上由各省市无偿分摊,其运营方式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与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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