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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汽车摩托车配件产品将实施强制认证

  

    11月16日,从西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自2005年12月1日起,汽车、摩托车配件生产经销企业部分产(商)品将实施强制性认证(即3C认证)。自实施之日起,未经认证产品不得生产、销售。 

    据了解,实施强制认证的产品共13种,分别是机动车喇叭、回复反射器、制动软管总成产品、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汽车后视镜、汽车内饰件、汽车门锁、汽车燃油箱、汽车坐椅及头枕、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摩托车后视镜、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志。青海省质量认证咨询中心将为各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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