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走出持续七年价格低迷期
国家调控,价格涨了四到五成
进入1月份,热销的稀土价格,较去年12月份普遍上涨了40%-50%。稀土氧化钕的价格已达每吨16万-17万元,稀土氧化镨也高达每吨15万-16万元。金属钕、金属镨则更是在每吨22万元的高位摇摆。
自2005年下半年起,稀土价格就开始逐步回升。截至去年12月份,稀土精矿价格由2005年底的每吨2000元上涨至每吨2600-2800元,涨幅为30%-40%。“金属镨钕的价格已经处于高位,估计上涨幅度和速度都会减小。”我国资深稀土研究专家、包头稀土研究院原院长马鹏起表示,镨、钕等占稀土比例约20%,铈等约占80%。也就是说,生产1吨镨,伴随着生产3-4吨铈,在此情况下,某些稀土品种的价格还有可能下跌。但市场却对稀土价格仍然看涨。
“稀土曾卖出‘土价钱’,让人记忆犹新。”稀土研究专家、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研究人员认为,现在稀土价格回升完成归功于国家调控政策。
据了解,2005年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比如,取消出口退税率、减少出口配额、加收出口关税等,对稀土价格的回升起到关键作用。并且今年中央政府政策还将进一步紧缩。例如在生产坏节,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全国停发稀土采矿许可证,明确了2006年稀土矿总量控制指标,其中全国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中,重稀土为8320吨,轻稀土为7.82万吨。在出口环节,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发布通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规定稀土等产品出口数量要适当调减。日前商务部公布的《2007年稀土出口企业名单》,入册企业仅39家,与2006年相比,减少了8家。而此前,中国稀土生产与贸易的出口企业有200家之多。为加强对稀土行业的监管,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6项稀土行业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包括稀土在内的一些战略性资源政策正在制定之中。”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熊必琳说,今年稀土在生产环节将由指导性变为指令性,产量调控会进一步加强。
龙头企业有了更大定价主动权
就在稀土价格上涨的同时,稀土生产企业开始加强价格和资源控制。业内人士分析,在国家一系列调控政策的作用下,稀土资源企业的集中度将提高,从而使国内稀土龙头企业在定价权方面将掌握更多的主动性。
据了解,国内稀土*大生产企业稀土高科从去年5月份开始,对长年的下游客户采取“限量供应稀土精矿”的销售策略。具体做法是,公司统计从2004年到2006年5月份期间,下游客户年均所需稀土用量;在此基础上,从5月份开始,只提供客户原年均用量的70%,并表示,未来根据价格走势情况,不排除将稀土精矿供应量缩减至客户原年均用量的50%。
稀土高科相关人士表示,为了充分享受部分产品如氧化钕和氧化镨钕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稀土高科2007年将实施“以物易物”的销售方式。具体操作规则是:公司提供给下游客户100吨的稀土精矿,客户必须返还5吨氧化钕或者5.2吨的氧化镨钕;公司另外补偿给下游客户31.8万元。这相当于下游客户只赚取加工费,或者说相当于稀土精矿价格由目前的每吨2700-2800元变相上涨了71%。该销售策略一旦付诸实施,公司将有可能控制到全国镨钕市场产量的60%。
控制了资源,定价权的控制力度就大大加强。湖南有色公司董事长兼中国有色金属副会长何仁春分析,自2005年以来,中央高层已充分意识到中国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尤其对于中国储量丰富的战略资源价格长期上不来,国内企业不能形成这些资源的定价权的问题越来越重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局面正在扭转。
与此同时,价格上涨对国内以稀土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的影响是正面的。“价格提高了,相当于行业准入的门槛提高了,许多低端企业将被挤出市场,竞争压力反而小了。”以生产磁性材料为主业的中科三环有关人士表示,实际上,中央政府加强稀土资源的控制,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磁性材料需求每年保持15%增长率的背景下,稀土价格的上涨对下游企业而言也是利好消息。“我国稀土磁体产量在世界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因此总的来说,把资源价格控制住,无论对稀土资源的源头企业,还是对下游的磁体生产企业都是有利的。”另一位业内人士如是说。
控制出口比保护资源更重要
业内人士分析,虽然目前稀土产品价格有所上涨,但只是相对于1998-2005年上半年价格持续低迷期而言的。数据显示,2006年1-8月,我国出口稀土产品4.66万吨,出口值为3.06亿美元,分别比2005年同期增长3.7%和49.1%;然而出口价格却是15年前的一半左右。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熊必琳表示,稀土作为我国在世界上少有的优势战略资源,虽历经近50年发展,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资源乱采滥挖,产业无序发展,环境破坏严重,产品廉价出口,国内应用发展迟缓等一系列问题依然突出。
我国稀土资源浪费现象严重,内蒙古白云鄂博矿自1958年开发以来,采出的稀土资源累计达1250万吨左右,其中约200万吨在采选、冶炼及堆存等过程中损失掉,损失率在15%左右,有900多万吨都被排入了尾矿坝内,利用率不足10%。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一些工厂往尾矿坝排污水,污水浸泡将为二次开发坝内蓄积的稀土资源造成困难。
稀土行业是附加值非常高的行业,据统计,每1亿元的稀土原料用于高科技产品中,可创造200亿元的效益,纯利润率近200倍。而我国生产的稀土产品主要是永磁材料、发光材料等中低端产品,低、中附加值的初级产品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75%,出口仍停留在初级阶段。
与此同时,国内使用的高端产品则大部分需要进口。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在我国大量利用稀土原料和金属,进行简单加工后便运到国外进行深加工或储备,成功地规避了我国出口配额限制。中国无机盐协会秘书长王孝峰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国内企业仅加工到头几道工序就出口到国外深加工,把耗能、耗水、高污染的工序留在了国内。国外企业拿到初级产品,提纯后产品增值10倍。
“实际上,控制出口比保护优势矿产资源更重要。”分析人士认为,生产出来可以暂时储备,等价格合理后再出售。
王孝峰也表示,国家应尽快完善出口管理政策,保护战略资源。首先,应每年对稀土新产品进行评审后确定出口范围,对出口种类实行动态管理。对钕、铕、镝、铽等储量小,尤其是世界罕见的南方离子型重稀土矿,严格限制出口。二是出口稀土产品目录应进一步细化便于分类管理。目前我国已能生产1000多个规格的稀土产品,新产品也不断涌现。目前出口时仅将稀土产品简单分为氧化物、盐类和金属三种,管理较粗。三是加强协调,打破稀土生产的地区、行业分割,赢得中国出口定价话语权。四是限制初级产品的大量出口,不能做砸锅卖铁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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