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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股份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志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志荣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72,385,193.26 1,354,490,111.57 1.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550,113,307.03 591,409,279.61 -6.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81 3.03 -7.2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853,627.97 -23.6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27 -23.49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13,762.07 -21,745,972.58 -232.8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57 -0.1112 -23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30 -0.1321 -148.39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57 -0.1112 -232.56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20 -3.95 减少0.3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11 -4.69 减少0.3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30,466.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29,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09,110.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729,441.71
合计 4,078,201.5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43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 6,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50,974 人民币普通股
陈国生 1,237,551 人民币普通股
王戎 965,555 人民币普通股
贾全剑 850,271 人民币普通股
于维群 817,165 人民币普通股
蒋超 651,666 人民币普通股
卢颖怡 525,5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奎涛 466,138 人民币普通股
崔溪 436,933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45,884,663.41元,比期初增加40.97%,主要是由于货款回笼所致。

(2)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156,276,984.29元,比期初增加48.99%,主要是由于经济回暖,公司第三季度销售收入较前期有所增加而未到货款回笼期所致。

(3)本报告期末,预付账款17,336,451.77元,比期初增加43.33%,主要是由于公司资产投资增加,相应预付资产采购款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41,867,358.40元,比期初减少67.93%,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制冷压缩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工程技术中心项目购入设备本期安装完成所致。

(5)本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1,764,522.58元,比期初增加128.06%,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厂区绿化工程所致。

(6)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133,389.72元,比期初增加39.94%,主要原因系公司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60,351,931.96, 比期初减少37.25%,主要系应付票据较多到期支付所致。

(8)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4,223,290.08元,比期初增加253.14%,主要系公司应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33,685,159.73元,比期初增加86.38%,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厂区决算,应付未付工程款所致。

(10)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109,600,000.00元,比期初增加82.67%,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新厂区工程尾款所致。

(11)本报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9,349,812.58元,比期初减少81.54%,主要原因系公司实施上年度分红以及亏损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2,579,184.3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71.71%,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利润-28,914,005.1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80.99%,主要原因系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以及销售毛利率的较多下降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收入9,681,077.8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8.69%,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明州东睦收设备搬迁补偿费以及本公司财政补助增加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营业外支出4,926,210.0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2.39%,主要原因系公司处置旧固定资产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利润总额-24,159,137.3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69.62%,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大幅度下降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282,614.2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4.79%,主要原因本期亏损以及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45,972.58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2.23%,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9)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69.74%,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厂区投入减少所致。

(20)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77.34%,主要原因系公司偿还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本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04 年6 月24 日和2004 年7月19日签订的《搬迁赔偿协议书》和《补充修改协议》,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回购本公司座落于嵩江东路北侧地块面积为128.0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嵩江东路新厂区进行搬迁,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应支付本公司赔偿补偿金额12,079万元。2004年度,本公司已根据协议,对上述面积128.05亩地块中的105.90亩提前实施搬迁,共计收到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拆迁补偿9,664万元,其中提前实施搬迁部分相应的搬迁补偿8,032万元已在2004 年度结转收益,超出部分暂列“其他应付款”。

根据子公司明州东睦和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3 年8 月18日签订的《搬迁赔偿协议书》,该公司厂区在2005年12月前搬迁完毕,搬迁前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由该公司无偿使用;宁波市鄞州区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应支付明州东睦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搬迁赔偿费共计3,981万元和设备搬迁补偿费600万元。2003 年度,该公司已收到搬迁赔偿费3,351 万元,按3,981 万元在2003年度结转收益,未收到的搬迁赔偿费630万元暂列“其他应收款”。2005年度,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向本公司出具的转账确认书,本公司已划转630万元至明州东睦,结清该中心欠付明州东睦的搬迁补偿款。

本期,明州东睦已搬迁完毕,公司已划转600万元至明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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