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向鲁银投资提问, 希望董秘及时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子公司鲁盐集团成立及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承担并实施的“3D打印和注射成形用低成本金属粉末制备及应用技术”项目应该都具备披露标准,为什么不予以披露?
公司回答表示,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山东省鲁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山东省盐业集团东方海盐有限公司”更名,详情参见公司2019年年报。公司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承担并实施的“3D打印和注射成形用低成本金属粉末制备及应用技术”于2019年11月由山东省科技厅立项,目前处于研发阶段,公司会根据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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